大學懵懵懂懂時修了人社系李丁讚的社會學導論,念了一些社會學經典文章,以為好像懂了,現在想想其實什麼也不懂;這篇馬克思的經典文章當然也是。

那堂課記得是三學分的三點到六點,有點枯燥的內容總是讓我看著人社院的窗外,心也已經跟著湛藍的天空跑出去了。

沒唸懂的當然不只馬克思,還沒唸懂了一些Mauss、Durkheim、Max Weber;除了這些以外,雖然經濟是我的主修,但其實我的微積分非常差,從chain rule開始就已經不知所云了,也因此我的個經學得很差,有一學期還差點被當。修了外文系的希區考克、黑色電影,還有台文所的後殖民,倒是覺得有學到點東西。

最後倒也懵懵懂懂的畢業了,還拿到梅貽琦獎(得意);然後到LSE念了也不是很懂(但有比霧月十八懂一點)的Katz & Darbishire的converging divergence理論,大咖教授David Metcalf (要多加他的爵位CBE,工黨政府時期設計英國基本工資委員會 Low Pay Commission的一員)的Pay其實我覺得我很懂,但分數出來很低,可能英文表達真的太差。

可能都沒唸很懂,不然我就真的唸到博士了。在LSE遇到克小姐,變成現在的老婆大人,然後我再變成波波的老爸,馬克思的霧月十八就這樣離人生越來越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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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lkj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