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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conomist Jan 26th 2015

雖然許多君主立憲制的國家,都保留「不敬罪(lèse-majesté)」的法律,但真的因此罪名起訴的案例並不多。泰國是個例外:任何人「誹謗、侮辱或威脅」國王、王子、皇后或攝政皇族,就會面臨3到15年的徒刑。幾十年來,一年平均大約有十個案例。但自2004年起,暴增到一年數百個案例。這是泰國民粹政府跟傳統統治階級爆發衝突,所造成的摩擦。

要騷擾政壇對手,不敬罪的指控是一種相當普遍的方式。去年五月軍方上台後,帶來了新一波的指控浪潮。任何人都可進行指證,且不只是演說會犯罪。2011年時,一位61歲的民眾因為傳了四封冒犯的簡訊,被判20年徒刑;他否認這樣的指控,在隔年就死在獄中。多數的泰國電影院,開演前仍會播放皇室頌歌,而聽到皇室頌歌卻沒立正站好、或是撕毀有國王肖像紙鈔的人,也是犯法行為。去年12月時,一位女性在國王生日前夕穿著黑衣服,被指控犯了不敬罪。2008年一連串對BBC的不敬罪指控則是說,在BBC網頁上國王的肖像被放在一位政治人物之下。

犯了不敬罪的外國人,過去通常是馬上被驅逐出境,但近幾年來,多數犯了不敬罪的外國人都入獄服刑。2007年一位瑞士人Oliver Jufer因為酒醉,破壞了泰王畫像(在服刑一個月後遭到赦免)。沒過多久,一位澳洲人Harry Nicolaides在牢裡待了超過一年。因為他在自己出版的小說中,對皇太子做了直言不諱的敘述。2012年一位泰裔美籍人士Joe Gordon,因為摘譯了禁書 - 英文泰王傳記「國王從不微笑」的內容,被關了七個月。

2005年泰王蒲美蓬曾警告支持者,過於狂熱地執行不敬罪,可能會造成君主體制的問題。皇宮定期頒布特赦,尤其是那些廣為人知,以及犯罪者已表達歉意的案例,但指控的數量不斷升高,這沒造成什麼不同。強硬派說,對不敬罪的批評,本身就是一種罪行,這也是為何這種麻煩這麼難阻止的原因之一。且不敬罪的案例很少被媒體報導,因為媒體也怕重複犯了不敬罪。

理論上,現已87歲的泰王蒲美蓬過世後,可能得以開啟改革的那扇窗。更可能發生的是,因為對君主制未來的擔憂,讓泰國法院更嚴厲打擊不敬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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