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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個紀念一下
只是寫了一些中肯比較,沒想到這麼受歡迎
==========原文=============
其實司法的尺度是很一致的,我打兩個比方
第一個 重聽
林仙保重聽,所以不傳喚
相較之下,陳水扁三歲孫女沒有重聽,必是重要關係人
當然有傳喚必要
第二個 林益世無共犯,知名度高,逃亡難度高,沒羈押必要
林益世畢竟作過行政院秘書長,且行政院只有三人上班;
辨識度極高
相較之下,陳水扁雖然做過總統,但總統府這麼多人上班,
辨識度相較之下過低,當然有羈押必要
根據以上兩點,並不用太苛責台灣的司法制度,台灣司法標準相當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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