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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conomist Oct 13th 2014
國際法中,很少領域跟「如何構成一個國家」一樣令人困惑不安。也很少有國家問題,跟巴勒斯坦議題一樣令人困惑不安。10月13日英國國會投票,認為英國官方應該要視巴勒斯坦為以色列旁邊的獨立國。這跟隨在10月3日瑞典新政府宣布,他們準備好要承認巴勒斯坦為一個國家的腳步後(雖說自從聲明發出後,好像就縮回去了)。一個地方要如何要成為一個國家?
由20個北美、南美國家在1933年所簽署的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(The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),設定了四個成為國家的條件:永久住民、一個政府、清楚的疆域、擁有跟其他國家交往的能力。但這些不過就是準則罷了,許多被認為是國家的地方,並不符合這些條件。利比亞擁有不止一個政府。許多國家是在民族復興運動後,宣布獨立,再找尋其他國家的承認以及加入聯合國。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阿拉法特,在1988年在阿爾及爾(Algiers,阿爾及利亞首都)宣布巴勒斯坦建國,也隨後受到超過130個國家的承認,相當於聯合國超過三分之二的會員國。
但巴勒斯坦加入聯合國的過程曲折又緩慢。1974年巴解獲得聯合國的「非會員觀察員(non-member observer entity)」身分,也用同樣的角色參與石油輸出國組織(OPEC)、阿拉伯聯盟(Arab League)跟非洲發展銀行等其他團體。2012年聯合國大會將巴勒斯坦的地位提高到非會員國(non-member state),跟聖座(Holy See,梵諦岡)比鄰。這意味著巴勒斯坦可以申請加入聯合國團體,而現在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一員。但是巴勒斯坦能需要聯合國安理會的最終承認,才能成為一個擁有全權會員權力的國家。至今,巴勒斯坦仍無法在安理會的15票中,取得至少9票支持,讓這個議案能訴諸大會表決。除此之外,巴勒斯坦也許會試著在下個月延遲一項議案,以提高其國家地位跟前景。如果跟以色列在2016年11月前無法談妥的話,巴勒斯坦的聯合國代表團,已擬了一項議案,要在這個日期前,終結以色列長達47年的佔領。法國也許會在雙方間搖擺。如果法國投贊成,其他國家可能也會跟著投。而以色列可能會尋求歐巴馬政府的協助,請美國行使否決權。
在外交計謀中,獲得某些西方國家支持的以色列,可能會爭論說到底哪邊(譯按:是約旦河西岸政府,還是加薩的哈馬斯,擁有代表巴勒斯坦的權力)才算數。約旦河西岸,由總統阿巴斯(Mahmoud Abbas)指派的哈馬達拉(Rami Hamdullah)總理所治理,跟加薩統一,有助於巴勒斯坦達成蒙特維多公約要求的條件。但如一名以色列官員指出的,目前巴勒斯坦仍有兩支軍隊、沒有明確的疆域跟首都;且根據奧斯陸協定(Oslo Accords),巴勒斯坦在外交政策的制訂上會有限制。此外,目前巴勒斯坦仍是遭以色列占領的狀態,出入口都被以色列軍隊控制住。以色列說,僅有自1991年開始的以巴和談修成正果,巴勒斯坦才能期待獲得獨立,以及獲得那些有力國家的承認。巴勒斯坦的聯合國外交,也許有助於國際地位的提升,但若沒有跟以色列達成任何協議,巴勒斯坦人民受到以色列占領的事實,不會有任何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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