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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conomist Nov 10th 2014

要怎麼去課有錢地主的稅?英國的反對黨工黨認為這個問題有答案:對超過200萬英鎊的房子課豪宅稅。在此同時,蘇格蘭政府打算修改房屋買賣的稅法。但在這些財產稅的討論中,認為閒置土地應該課稅的經濟學家,卻在這場辯論中缺席。在歷史上,經濟學家一直認為該課地價稅。亞當斯密說「沒有比這更合理的了。」傅利曼則說這是「最不差的稅。」(譯按:傅利曼所屬的芝加哥學派,支持自由放任,認為民間企業、私人在使用金錢上,會比政府有效率,因此僅應課最低限度的稅,維持政府或公共建設運作)。但世界上僅有少數課徵地價稅(land value taxes, LVT)的例子。為何這個提議受歡迎,卻很少落實?

當談到稅的時候,經濟學家會注重在「課稅如何影響決策過程」。所得稅會降低工作的意願。法人稅則會降低投資的意願。印花稅則會對買房造成某種程度傷害。交易雙方都會受益,而這樣會造成交易減少的制度,通常會被認為是不好的(但為了嚇阻某種造成第三人受害 — 比如說汙染 — 的舉動,則不在此限)。分配效果(Distributional effects)也跟決策過程有關,不過通常會被忽略,因為經濟學家假設,經由另一種機制,會出現重分配(redistribution)。

地價稅這麼受到經濟學家喜愛的原因是,理論上,地價稅不會扭曲決策過程。如果宣布明天要對土地總價的百分之一課收地價稅,供應方不會有任何回應:明天擁有的土地數量跟今天擁有的土地數量,是完全一樣的。而客人端的喜好也不會改變,因為土地也不會變得更好用。(譯按:土地要課稅,對需求方來講,只會增加成本。)所以如果土地市場是完全競爭市場,(課地價稅)不會損害,也不會鼓勵任何交易行為。會改變的只有價格;價格會下跌,直到抵銷繳稅的貼現城本。而買家也預先就假設需要負擔此稅,所以通盤考慮來看,事情不會更好也不會更糟。地主也無法將稅轉移到佃農身上,因為對承租土地的供需並沒有改變。此外,如果用地價稅來取代房屋稅,那不想美化家園、開發土地的情況也會消失。地主往往取得他人投資、「不應得的」好處,比如說政府改善附近的交通狀況,地價稅也可以解釋此種情況。

但如果地價稅這麼好,爲什麼這麼少見?一個解釋是,因為要把土地價值跟地點區分開來判斷,實在太困難了。比如說,倫敦市中心的閒置土地市場,並不是太大。但有些人認為這個可以克服,比如說2010年版的英國稅務評論刊物Mirrlees Review,認為計量經濟學家,可以比較類似建物在不同地點的價格。無論如何,稅收效益靠的不是準確的估價。而更大的障礙是來自政治。地價稅會增加今日地主的成本,會收到新稅單、售價又變低。但相對地,地價稅的好處,是對現在的多數人,以及未來的世代更公平。這個問題很難克服。經濟學家會繼續支持地價稅,而政治人物會繼續忽視地價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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