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conomist Jun 18th 2015
世界上主要的團隊運動中,有一位超級巨星就能擁有最大影響力的運動,莫過於籃球了。在一邊僅有五人,而某位球員的持球時間又無限制下,珍貴的天分能讓一支球隊的戰績,有著30%或更大的差距。然而,這篇文章要說的是籃球行家的信念,也就是沒有任何一位個別球員的偉大程度,大到足以能靠一己之力奪冠。張伯倫時代的費城七六人隊,總是輸給波士頓塞爾提克;這個情形直到另外三位名人堂球員加入七六人,讓張伯倫的投籃次數少,才得以改變。直到獲得技能滿點的二手皮朋前,喬丹一直無法跨越底特律活賽。過去十年間,能跟喬丹宰制力相比的也只有LBJ了,但直到捨棄克里夫蘭騎士,加入擁有另外兩位球星的邁阿密熱火隊前,他在NBA決賽從未贏過任何一場球。。
此一理論從未如甫結束之2015年NBA決賽般,受到如此嚴厲考驗。2015年NBA決賽,最後是由金州勇士隊於6月16日以105-97戰勝作收。在邁阿密待了四年,奪得兩次冠軍後,LBJ在去年回到克里夫蘭,並誓言為渴望冠軍許久的家鄉父老奪冠。克里夫蘭的球隊,自1964年後便沒在任何主要職業運動中奪得過冠軍。這次回到克里夫蘭,LBJ理應比第一次在騎士隊期間,擁有更強的配角;球隊陣容中已有充滿活力的後衛厄文(Kyrie Irving)。而在LBJ回到克里夫蘭後不久,在他的協調下,騎士隊交易到六呎十吋,擁有華而不實(gaudy)籃板數據跟多種進攻模式的前鋒勒夫(Kevin Love)。在另外兩位都受傷的情況下,LBJ的三巨頭美夢終究無法實現:勒夫在四月就已宣告整季報銷,而厄文在第一場決賽後便弄傷膝蓋。接著,便是現代籃球史上最令人難忘的以一打五場景。
LBJ試著憑藉一己之力,來打敗勇士隊。勇士隊,也許是目前NBA時興打法的最佳詮釋球隊。近年來,職業籃球隊也開始擁抱數據分析,如同十年前開始導入的職業棒球界。計量分析得出最強烈的結論,就是最有價值的投籃方式,為占了大多數時間的灌籃,以及短程上籃。接著則是底線的三分球 — 以能夠得到三分為前提,距離籃框最近的投射方式。相對地,最糟的投籃則是「遠距離兩分球」,投籃者在三分線一步內出手,命中率既會較低,即使命中也無法得到多餘分數。
這樣的結果,就是思考方式前瞻的球隊,專注於把上籃跟三分球的數目最大化 — 鳳凰城太陽是最為人所知的球隊。他們藉由侵略性防守施加壓力,讓對手在攻守轉換時的半場掉球;或是進攻時將我方球員分散佈署,這樣對手球員要接近我方設計拉開單打的球員時,運動距離就會拉大。類似的道理,現代防守的目標,就是要讓對手盡量進行遠距離的兩分球投射。這必須要有一位強力的「籃框守護者」 — 一位接近七呎的大前鋒或中鋒,守在對方籃下,擋住近距離的投射 — 同時也要有一位敏捷的後衛,阻止對方從開放的三分線後出手。
勇士隊在例行賽的勝率為82% — 追平了自1996-97球季後的最高勝率紀錄 — 以接近上述柏拉圖式的戰術完成。勇士的看板球星為本季獲選為最有價值球員的控球後衛柯瑞(Stephen Curry),他創下了單季投進最多三分球的紀錄。毫無疑問,柯瑞是遠距離投籃的第一把交椅,但也因為這樣,他其他方面的才華常常被忽略:他運球晃過對手接近籃框的速度快如閃電、他傳球意識好,也是攻擊發動機(助攻在NBA排名第四),是一位善於抄截的防守者,抄截數領先全聯盟。但環繞在他身旁,金州勇士隊友的天分,完美地適用於現代籃球比賽。他的隊友包含湯普森(Klay Thompson),威脅性射手的第二把交椅;身高七呎的澳洲球員伯格特(Andre Bogut),非常好的防守型中鋒;穩定的得分好手,同時擅長防守跟籃板的前鋒格林(Draymond Green);以及頂級的外線防守球員伊古達拉(Andre Iguodala)。在金州勇士一路挺進到冠軍賽後,博弈公司認為勇士隊奪冠的機率高達七成。
然後他們碰到了LBJ。除了角色球員外的隊友,LBJ一無所有,還要被伊古達拉的窒息防守伺候,有時候防守者換成一樣強悍的格林。這位三十歲的名將,帶領著他的球隊,到達一種前所未有的境界。克里夫蘭採用的戰術,是數年前已過時的艱苦打法。騎士隊的進攻策略,就是把球交給LBJ,讓他單打,然後其他隊友站著看戲等球進(cross their fingers,意指事情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進行)。
LBJ以展現驚人技巧作為回應。有時候他靠著他的速度,運球突破防守者;有時候他背對籃框,用力量跟步法嘗試在接近籃框的地方出手;有時候他突然拔起的遠距離跳投,球兒應聲入網;常常在他吸引三位防守球員包夾後,他傳出不可思議的no-look pass,球穿過重重包圍,到達無人防守的隊友手上。冠軍賽中騎士隊的持球,有41%結束在LBJ手上,打破了1993年喬丹39%的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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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好意思,本人想講一下80年代末期,公牛的剋星-活塞那段 Pippen是1987年第一輪第5順位,被超音速(現雷霆)所選,馬上被交易到公牛;公牛又在第10順位,選了Horace Grant. 而公牛在第一次,被企圖心強,以及陣容完整的活塞隊,在季後賽4比1擊敗. 再來,新球季之前,公牛把籃板球硬漢Oakley交易到尼克,換來7呎的Cartwright,這筆交易,在當時,可說是不太"對等",但球團的解釋是沒有高大和半合格以上的中鋒,根本"拱"不動活塞那群籃下硬漢. 再來,球團認為有一年球齡的年輕人Grant,能夠扛起4號位,所以就換走Oakley了. 但之後兩季,同樣都有Pippen和Horace Grant的公牛隊,還是敵不過活塞,陸續在季後賽,被4比2和4比3擊潰. 活塞在89年和90年,都是NBA總冠軍. 那時候的活塞隊,陣容太堅強了,控衛Isiah Thomas,此人做過暴龍總管和溜馬、尼克教練,許多人對他,印象深刻. Thomas有多強呢?許多人還記得漫畫{灌籃高手}裡頭,海南附中的「Superstar」牧紳一嗎?運球優異,切入得分技巧高超,他的『模板』,就是Thomas,但Thomas更擁有不錯的三分外線. 得分後衛,是後來做過活塞總管的Joe Dumars.此人就是Michael Jordan職業生涯,最傷腦筋的防守者,他真的,很厲害,身高僅6呎3吋,卻要防守6呎6吋的Jordan,在沒啥優勢的情況下,能稍稍降低Jordan的得分破壞力,他,真的很強. 而這三年來,活塞算有變動的主力,就是小前鋒位置,從Adrian Dantley換成Mark Acquirre,兩人的類型,很相似,都是得分型小前鋒. 而另一個變動,就是球團讓打球粗暴的硬漢Rick Mahorn,在第一次奪冠後,不選擇留下. 活塞那些年,陣容穩定,變動很少,加上球隊的強悍防守作風,以及板凳上有人能銜接上攻擊火力,就奪得2次NBA總冠軍了. *Bill Laimbeer,一樣是籃下強悍的中鋒,生涯後期,偶爾會在三分線外開火. *Vinnie Johnson,負責Thomas和Dumars下場休息後的火力供輸.加上他,那時是活塞著名的「三衛」. *Dennis Rodman,哈哈,我想應該不用特別介紹他了. *James Edwards,高大中鋒,擅長翻身跳投. *John Salley,得分非強項,但是籃下苦工和防守,作的稱職. 眼尖的人,也發現了,後面三人,後來也"參與"了公牛第二次的三連霸. 公牛被活塞打敗,讓公牛學習到球隊裡面,要有完整穩定的先發陣容,板凳上,有能夠銜接火力的替補群,也因為這樣,公牛後來,兩次三連霸. ※其實,活塞會變強,一部分也是因為公牛隊,看舊雜誌,裡面說:因為那時Jordan太強了,曾在例行賽對活塞,一場得59分,打敗活塞.讓活塞高層,以及教練Daly反省,不能讓Jordan一個人打敗活塞,後來就制定了一套「Jordan規則」,對Jordan嚴加看管,不再讓他瘋狂得分.
謝謝您的補充